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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快速掌握这三项技能】广宣费、业务招待费、捐赠支出所得税申报处理实务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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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看看报表!

  A105060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》

  A105070《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》

先来摆一摆广宣费与业务招待费

  (一)扣除标准

广告和业务宣传费: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支出,除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,不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15%的部分,准予扣除;超过部分,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。

业务招待费: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,按照发生额的60%扣除,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(营业)收入的0.5%。

  (二)计算限额基数

 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、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,其销售(营业)收入额应包括《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(营业)收入额。

  对从事投资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(包括集团公司总部、创业投资企业等),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、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,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。

  (三)筹建期间发生费用的处理

企业在筹建期间,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,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%计入企业筹办费,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;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,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,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。

  (四)举例说明

广宣费

A公司2015年销售收入100万元,当年发生广宣费支出20万元。2016年销售收入100万元,当年发生广宣费支出10万元,所得税如何处理,如何填报申报表?

  2015年允许扣除的限额为:

  100万元X15%=15万元

  实际支出20万元

  2015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,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;

  2016年允许扣除的限额为:

  100万元X15%=15万元

  实际支出10万元

  可弥补2015年未扣金额5万元,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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